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詩69:28)
詩人是在受盡痛苦和逼迫下才這樣向神呼求的,他沒有自己動手報復仇敵,他轉向神,求神為他來伸冤。
從新約的角度來說,詩人求神重重的刑罰他的仇敵,甚至於求神從生命冊上把他們的名除掉。好像有一點不仁慈,這樣做不是耶穌所教導的寬恕之道。但是,在舊約那個世代,是按照律法行事,用的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
主耶穌的教導是,你們要饒恕那些得罪你們的,要愛你們的仇敵,甚至於為逼迫你們的禱告。靠著我們自己的天然生命,我們一樣也作不來。但是我們要感謝神,如今耶穌的生命代替了我們的生命。因為祂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生命,我們才可能成為祂的說明。
親愛的主啊!
你在十架上成就的救恩,不僅把我們從罪中贖出來,也把我們從律法底下贖出來。我能饒恕人是因為你復活的生命重生了我,我擁有你「饒恕人的」生命。主啊!我感謝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