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13 晨更(林前10:14-33)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10:31-33)

默想:
保羅再次的談論著基督徒的自由。真正的自由一定是叫神得榮耀的。也一定會讓人得救的。

回應:
我們行事為人若是對別人沒有益處的話,最好開始省察一下自己的自由。雖然我這自由不該被別人論斷,雖然這些人並沒有因我而跌倒,但是,如果這些人並沒有因我行事為人的自由而得救的話,那我就該好好的檢討我的自由!經文中保羅提的實例是→

1) 如果我們已經知道宴席上有祭祀鬼神的食物或祭祀鬼神的儀式,那麼我們就約束我們的自由最好不去參加。
2) 我們在市場上所買到的肉,可以使用我們的自由隨意的吃。不需要管它是否與祭偶像有關。
3) 參加一般的宴席,如果有人聲明食物是與偶像有關的,我們就該為在場人的良心而不吃。

所以,在生活中,在教會中,在與肢體的交往中,我們「行事為人」的原則是→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人們因此可以得救。

禱告:
主啊!無論我做甚麼事,說什麼話都是與你的國度有關的,所以教導我在凡事上都要榮耀你的名。阿們。

2015-3-12 晨更(林前10:1-13)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1-13)

默想:
舊約中列述了許多以色列人古時所犯的過錯。這些事記載下來,為的是要「警戒」我們。我們除了謹慎以外,是不是只能無奈呢?

回應:
這裡,保羅還告訴我們說,我們若謹慎、警醒,並不能叫我們免於試探,但是我們在試探中,並不是只能無奈:
第一:神不會叫我們受試探過於我們所能忍受的。祂對我們有憐憫。
第二:神總會為我們開一條路。祂對我們有恩典。

神早就知道我們會犯錯、也會跌倒。但是神並沒有讓我們免於試探,卻應許我們有足夠的恩典和憐憫。
「恩典」是神把我們不配得的福氣賜給了我們。
「憐憫」是神把我們該得的難處或苦難遠離我們。

禱告:
主啊!求你用衣襟遮蓋我。用恩典和憐憫作為我年歲的冠冕。阿們。

2015-3-11 晨更(林前9:15-27)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9:19)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

默想:
保羅的人生方向就是「凡事為著福音的緣故」非常的清楚。那我們的人生方向呢?

回應:
保羅原來可以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給的,但是他拒絕了,因為他不要用盡他傳福音的權利。
保羅原是自由的,但是他甘願作眾人的僕人(沒有休息、沒有自由)。為的是要多得人。
保羅向著什麼人他就作什麼人。無論如何,他總要救一些人。也是為著福音的緣故。

我們可以看到保羅的專一。他無論行什麼事,或不行什麼事,他都有一個原則,有一個方向就是→為要傳福音,為要得人。
所以,他說→他奔跑不像無定向的;他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禱告:
主啊!你流寶血,已將我從仇敵手中買贖回來,服事你該是我的本份。我的奔跑不是無定向的,「凡事我也該為著福音的緣故」。求你幫助我。阿們。

2015/3/10 晨更(林前9:1-14)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林前9:12,13)

默想:
保羅在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的身上有權柄,但是他從沒有用過這權柄,反倒是凡事忍耐。他的目的是什麼?

回應:
問題是基督徒該不該使用「權利」?保羅在這裡明確的回答說:我為著福音的緣故,不但不使用權利,我還要學習放下我該有的權利。

這問題起因於→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們說他們有權柄吃祭過偶像的肉。保羅在上一章中曾說過→若是這樣做會導致弟兄姊妹們跌倒,他寧可不吃肉。

接著,保羅再從權柄的角度來談同一件事。他說→他有權柄靠著福音養生,但是,他沒這樣做,也沒有使用過這樣的權利。因為,他擔心這樣做,神的福音會被攔阻。

所以,為著福音的緣故,保羅放下他該有的權利。為著福音的緣故,保羅的身教是不使用他的權利。

禱告:
主啊!為我,為我,你苦受 許多。為你,我捨甚麼? 我只求福音不受攔阻,迅速廣傳,你的名得著榮耀。阿們。

2015/3/9 晨更(林前8:1-13)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林前8:6,7)

默想:
保羅說「有這等知識」指的是甚麼?這等知識有什麼樣的危險?

回應:
耶穌基督是唯一的神,除祂以外,其他的都是偶像。其實,萬物都出於祂,本於祂,也歸於祂,偶像算不了什麼。所以,基督徒若吃了祭偶像之物,根本沒有什麼關係。這就是保羅所說的那等知識。

可是,教會是一個大家庭。有剛強的,也有軟弱的。其中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這等知識(知道吃了祭偶像之物是沒關係的)。如果有弟兄看見弟兄(有這等知識的)吃了祭偶像之物,他便因此跌倒了。保羅說:這跌倒的弟兄是因著那有知識的弟兄而沉淪的,那有知識的弟兄不但成了那軟弱弟兄的絆腳石,他也得罪了基督。

所以,保羅的結論是→「食物」(抱括祭偶像之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我可以吃,我也可以不吃。這就是基督裡的真自由。

禱告:
主啊!如今我是為你而活,為你而活的真意義就是為著軟弱的弟兄,我甘心放下我該有的權利和知識。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