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太21:12)
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可是,在客人中發現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在這樣特殊的場合裡,客人理當知道該穿甚麼樣的衣服。如果沒有,不僅客人失禮(被問起來無言可答),而且對主人(國王)也是ㄧ種大不敬。
雖然這些赴席的客人是僕人們從岔路口上遇見後召來的,他們被邀參加婚宴是出於『王的恩典』。但是,畢竟仍然有些該守的禮儀。對基督徒來說,救恩雖然是免費的,但從神的角度,祂是付了極重的代價的。所以,救恩絕不是毫無標準的。我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我們理當活出與蒙恩相稱的生活和見證。
親愛的主啊:
我感謝你在我身上有揀選的恩典。但是如果我行事為人不能與我所蒙的恩相稱。我雖然被召,但不會被選上。主啊!靠著聖靈的引導,天天背起自己的十架跟隨你,以此編織一件細麻衣,好叫我參加羔羊的婚宴時,能有禮服穿上。禱告靠主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