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 神興起,我怎樣行呢?他察問,我怎樣回答呢?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伯31:13-15)
約伯否認他貪戀異性,否認他曾欺騙過人,他更強調他以公平的態度來對待奴婢。雖然當時的奴隸沒有地位,但是約伯以為那位造他在母腹裡的,同樣的也造了這些奴隸。所以約伯認為不該藐視這些奴隸的權益和訴求。約伯持守從神哪裡得來的這種觀念和啟示。
親愛的主啊!
貪戀異性是罪,用兩樣的砝碼和升斗作買賣也是罪。這些都是顯而易見的。但是虧待自己的僕婢,在當時的人看來可能不是罪。你的僕人約伯從你那裡得著這屬天的啟示,他就持守。主啊!我要用聖經中教導我的「屬天啟示→愛人如己」來過地上每天的生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