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2014 晨更(徒23:1-11)

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徒23:5)

默想:
公會是要按律法來審問人的地方,保羅在公會中還沒審問就被打,這的確是一件不尋常的事情,所以他才說你們怎麼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呢?

回應:
保羅剛說完第一句話,就被掌嘴,他就怒責這人。理由是因為他們並沒有按著律法先來審問他,就刑罰他,這是不合程序,也是不能接受的。

但是當保羅得知吩咐人打他的是大祭司的時候,他就立刻的改變了態度。這說明,保羅雖然在冤屈中,但是,他仍然遵守律法。尊重百姓的官長。

大祭司雖然知法犯法,但是保羅卻固守著他該守的那一份地位(被審問者)尊重百姓的官長。據說大祭司亞拿尼亞到了西元六十六年左右被猶太人國族激進派所殺。

禱告:
主啊!伸冤在你,你必報應。讓我也學習你的樣式,就是被罵不還口,被害不說威嚇的話。阿們。

12-24-2014 晨更 (徒22:17-30)

千夫長就吩咐將保羅帶進營樓去,叫人用鞭子拷問他,要知道他們向他這樣喧嚷是為甚麼緣故。剛用皮條捆上,保羅對旁邊站著的百夫長說:「人是羅馬人,又沒有定罪,你們就鞭打他,有這個例嗎?」(徒22:24,25)

默想:
向猶太人,保羅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保羅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回應:
保羅以猶太人的身分向猶太人傳福音做見證,可惜猶太人硬心不肯悔改、不肯接受,從此福音就暫時的從他們身上挪開而轉向外邦人。

當保羅被交在羅罵政府的權下時,千夫長要鞭打他,他並沒有反抗但是卻充分的利用他羅馬民籍的權利,照著羅馬法為自己申訴。

凡神賜給我們的(我們的錢財、智慧、地位和生活上的經歷等),都是為著「福音」的緣故。也都是為著我們的緣故。所以,我們要好好的利用。

禱告:
主啊!一切我所有,無非都是接受;全是你恩所賜,在我信你之後;所以,我要全然獻上自己只為主活。

12-23-2014 晨更 (徒22:1-16)

「諸位父兄請聽,我現在對你們分訴。」眾人聽他說的是希伯來話,就更加安靜了。(徒22:1,2)

默想:
保羅對著自己的同胞就用自己本國人聽得懂的希伯來話向他們分訴。

回應:
當時的羅馬政權深受希臘文化的影響。希臘話通行整個羅馬帝國。但是,許多猶太人仍然保留著他們自己的語言→希伯來話。(直到如今希伯來話仍然被使用著)

這時候的以色列國已經亡了將近六百年,他們在萬國中被拋來拋去,但是他們仍然保留著他們祖先的文化和語言。就像許多的華僑一樣,在異國他鄉雖然過了好幾代,但是他們仍然持守中國文化和傳統。許多人已經是第四代的華僑了,但是,他們還能讀、說、聽、寫中文。真可以與猶太人相比了。

禱告:
主啊!求你賜下智慧和恩典。讓我們的下一代都能承接先輩們屬靈上和文化上的產業。阿們。

12-22-2014 晨更(徒21:17-40)

他們聽見,就歸榮耀與神,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徒21:20)

默想:
猶太人信主的人數雖然很多,但是他們的信仰有偏差。他們都還是為著律法熱心。

回應:
當時信奉猶太教的人不能容納保羅的原因就是保羅不知道其它,只知道耶穌並祂釘十字架。保羅堅守神親自給他的啟示→人得救是因著信,不是靠行為,律法是無用的。(不是立功之法乃是信主之法) 因為人若為律法熱心,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戴德生有句名言說:「我若有千磅英金,中国可以全数支取;我若有千条性命,绝对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但是,他的下一句話往往被人忽略了就是「不是中國,乃是基督」。戴德生不是為中國熱心,他是對基督熱心,就像保羅一樣,不為律法熱心,只為主熱心。

禱告:
主啊! 除你以外別無拯救,所以,在你以外的熱心都是虛的。阿們。

11-29-2014 晨更(徒12:12-25)

想了一想,就往那稱呼馬可的約翰、他母親馬利亞家去,在那裡有好些人聚集禱告。彼得敲外門,有一個使女,名叫羅大,出來探聽,聽得是彼得的聲音,就歡喜的顧不得開門,跑進去告訴眾人說:「彼得站在門外。」他們說:「你是瘋了!」使女極力地說:「真是他!」他們說:「必是他的天使!」(徒12:12-15)

默想:
人禱告雖然沒有信心,但是神並不因著人的不信而廢掉祂的信實!

回應:
當彼得被囚在監裡的時候,信徒們在馬可的家裡為彼得能被釋放迫切的(整夜)禱告。可是,當神差遣天使領彼得出監後,彼得來到他們聚集禱告的門外,他們竟然對報喜的使女說這必是彼得的天使。可見得,那晚參於禱告的人並不是個個都有信心。

這又何妨呢?即便有不信的,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斷乎不能!

禱告:
主啊!我信!但我信常常不足,求主加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