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2015 晨更(羅16:1-27)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羅16:17,18)

默想:
保羅向許多羅馬聖徒問了安以後,就奉勸他們要「留意躲避」那些離間他們、叫你他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保羅如何說這些人呢?

回應:
保羅說這些人他們服事的對象是自己而不是神。他們服事的目的是要滿足自己的私慾。甚至用動聽但不正確的話來誘惑心裡單純(老實)的人。

保羅建議羅馬聖徒們要躲避這些人。在林前5:11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建議應當把這些惡人從他們中間趕出去。

與世界分別是我們基督徒的呼召,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也是我們的本份。

禱告:
主啊!你吩咐我們要聖潔,因為你是聖潔的神。求你教導我們要防備要遠離這些「屬肉體的酵」。阿們。

2-14-2015 晨更(羅15:14-33)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羅15:20,21,22)

默想:
「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這是保羅的「事奉觀」,因此,雖然他的計畫多次的受到攔阻,但是他仍然可以往前。

回應:
曾聽到世人常說的一句話:「計畫趕不上變化。」 所以,人們索性藉口說不作計畫了。這句話雖然是事實,但是人們的的結論是不對的。

基督徒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神既從仇敵中把我們搶救出來,我們就該用聖潔、公義來事奉祂。所以,我們對神都該有個正確的「事奉觀」。

保羅被神揀選成為外邦人的使徒,他要去「未曾聽過福音的人中間」,他選擇「未曾認識神的人」為對象。因有這樣的事奉觀,雖然計畫受到攔阻,他仍然能繼續的往前。

禱告:
主啊!藉著天天讀經、禱告和參與服事,求你將一個正確的事奉觀構築在我裡面,好叫我的事奉和敬拝不受外界的影響。阿們。

2-13-2015 晨更(羅15:1-13)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羅15:4,5)

默想:
在此,保羅告訴我們說聖經是為了教訓我們而寫的。從聖經中讀到那些不求自己喜悅的人和信心偉人,從他們身上可以學到榜樣產生忍耐和安慰,以致我們可以得著盼望(確信)。

回應:
聖經既然是為著教訓我們寫的,所以,讀經的時候,我們的態度就不光是查經,我們還要聆聽、還要謙卑的學習,還要實行出來。
聖經的果效會叫我們能生出忍耐(堅定的面對困難)和安慰。因為,聖經的作者本身就是一位賜忍耐和安慰的神。

保羅說基督從來不求自己的喜悅,卻常常擔當別人的軟弱。保羅又勸勉我們要效法基督,惟有從聖經中看到忍耐、安慰和盼望的榜樣,我們才能。

禱告:
主啊!你是賜忍耐和安慰的神,也是使人有盼望的神。靠著聖經中的話和你的恩典,我可以效法你,到那日我還能像你。阿們。

2-12-2015 晨更(羅14:1-23)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羅14:19,20)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

默想:
初代教會有人因批評別人該不該吃某種食物而叫人跌倒,很明顯的是這人有「罪」。但是有些人是因為疑心吃了某種食物。其實這也是罪。為甚麼有疑心的吃和叫人跌倒同樣都是罪呢?保羅到底要傳講什麼信息?

回應:
在初代教會中有兩類人,一類是曾經信猶太教的基督徒。另一類是外邦人的基督徒。

初代教會「猶太基督徒」還不很清楚舊約律法在新約中已經失去功用了,所以,他們還是照著自己的良心遵行某些律法(如守割禮、守安息日等)。而外邦人的基督徒認為,在新約底下的基督徒就該從「罪和律法的權勢」下被贖出來。以為若有人還堅守律法,就等於是拒絕耶穌的救恩。

這兩種人都沒有錯。他們只是各站在不同的角度來敬畏神。保羅勸誡他們雙方說:
1)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2) 不可彼此論斷,人人要追求和睦的事、也要追求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基督徒若是能不彼此論斷,追求和睦的事、追求彼此建立德行的事,那麼「吃或不吃?」都不成問題了。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我們)。

禱告:
主啊!我不論斷人,我要與同伴追求和睦、彼此建立,不因任何事情毀壞我的弟兄姊妹。凡事出於信心去求、去行。阿們。

2-11-2015 晨更(羅13:1-14)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

默想:
雖然現在很多掌權的是由民選的或政府任命的,但是此節經文說→權柄的根源是在於神,掌權者是神所命的。

回應:
敬畏神的人都接受這種觀念,就順服政府。因為他們知道,一切權柄都出於神,神在人的國中掌權。順服神的人就該順服政府。

舊約埃及的法老,以為權柄是出於自己。於是他就任意的苦待神的百姓以色列人,使他們作奴工。於是,神就藉著摩西和亞倫的口告訴法老說:「容我的百姓,去曠野事奉我。」神讓法老醒悟過來,認識「以色列是神的百姓」,「神」才是權柄的根源。法老應該歸榮耀於神。

但以理被擄到巴比倫,他能服事了巴比倫王,又服事了波斯王。他位居總長,治理通國。是因為他深知道神在人的國中掌權。而且掌權者都是神所命定的。所以,他就伏在「君王」的權下,因為這就等於是伏在「神」的手下。但是,當王有不合理的要求時,他堅持威武不屈的敬拜神。

當我們居住在哪一國,哪一城,就要尊重那一國的掌權者,並要為他們向神禱告。

禱告:
主啊!在上有權柄的,都是你所命定的,他們都是你的用人,我們順服他們,就是順服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