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2014 晨更(約8:1-20)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約8:4,5)

思想:
文士和法利賽人把這婦人帶到耶穌面前的真正用意為何?
文士和法利賽人自己落在黑暗中,不自知卻以五十步笑百步,why?

回應:
文士和法利賽人把這婦人帶到耶穌面前的真正用意並不是尊重耶穌要聽祂公平的審判,而是想找機會陷害耶穌抓祂的把柄。
耶穌若說這婦人犯了摩西的律法該用石頭打死。這樣耶穌就違反了羅馬的法律。如果耶穌說這婦人無罪,那麼耶穌就違背了摩西的律法。

其實,文士和法利賽人設下陷阱要抓耶穌的把柄,是罪加一等的。他們落在黑暗中不自知,卻只看見別人眼中的刺沒看見自己眼中的梁木。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其實,控告和被告都是罪人,耶穌的這話像光一樣照明他們裡面的黑暗。律法沒有定罪的不等於是沒有罪。

禱告:
親愛的主啊: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並且照亮我心中的隱情。主啊!因著救恩我已經是光明之子了,我不願再落入黑暗裡。求你保守看顧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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