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1,12)
主耶穌用文士和法利賽人喜歡坐高位、受奉承的實物教材來教導門徒。『為大』和『作用人』應該成正比。越是大的就越該服事。根據四福音記載,門徒們中間至少有三次爭論誰為大(太20:24, 路9:46, 路22:24)。所以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爭大」是常有的事,因為這是人的罪性、是人的軟弱。基督徒中間應該是『大的要服事小的』才對。因為這是主的教導也因為這是我們生命自然的表現。
親愛的主啊!
我感謝你,你把這樣的生命已經賜給我了。我能作多人的用人,不是因為『我作出來的』乃是因為我『擁有』這樣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