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2014 晨更分享 (路24:36-53)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24:46-48)

主耶穌復活後在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時間裡向不同的人顯現,今次的顯現有幾個比較特殊的地方:
1) 耶穌特別將祂榮耀的身體顯給門徒們看,並且要他們摸祂,證明祂不是魂,祂的手腳還帶著傷痕。
2) 耶穌向門徒們要了一片燒魚吃。

耶穌顧念門徒們不明白復活後的身體是可以自由的來去,可以吃食物,所以祂特別地在升天前向門徒們顯現。祂做這些事是為了要門徒們去向世人傳講悔改、赦罪的道,並為祂的復活做見證。

親愛的主啊!
我的得救就是神蹟。無論人怎麼說,你已復活在我心裡了。我要在生活中活出你復活的生命來,因為這是最佳的見證。主啊!賜我忠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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