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015 晨更(羅14:1-23)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羅14:19,20)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

默想:
初代教會有人因批評別人該不該吃某種食物而叫人跌倒,很明顯的是這人有「罪」。但是有些人是因為疑心吃了某種食物。其實這也是罪。為甚麼有疑心的吃和叫人跌倒同樣都是罪呢?保羅到底要傳講什麼信息?

回應:
在初代教會中有兩類人,一類是曾經信猶太教的基督徒。另一類是外邦人的基督徒。

初代教會「猶太基督徒」還不很清楚舊約律法在新約中已經失去功用了,所以,他們還是照著自己的良心遵行某些律法(如守割禮、守安息日等)。而外邦人的基督徒認為,在新約底下的基督徒就該從「罪和律法的權勢」下被贖出來。以為若有人還堅守律法,就等於是拒絕耶穌的救恩。

這兩種人都沒有錯。他們只是各站在不同的角度來敬畏神。保羅勸誡他們雙方說:
1)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2) 不可彼此論斷,人人要追求和睦的事、也要追求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基督徒若是能不彼此論斷,追求和睦的事、追求彼此建立德行的事,那麼「吃或不吃?」都不成問題了。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我們)。

禱告:
主啊!我不論斷人,我要與同伴追求和睦、彼此建立,不因任何事情毀壞我的弟兄姊妹。凡事出於信心去求、去行。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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