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7:47)
許多罪都「赦免」了:從它原文的時態得知這女人的罪早「已經」獲得赦免了。所以,這女人的罪應該是在耶穌進入法利賽人西門家之前,就已經被耶穌赦免了。她是因著「蒙恩」、「感恩」,現在來到耶穌的面前用愛來表達她的「謝恩」。她並不是用「愛的表現」來「換取赦免」。
耶穌在這裡向著眾人再次的保證這女人的罪已經赦免了。但是,耶穌進了西門的家,同樣的救恩也臨到西門,可是西門的「感恩、謝恩」卻遠遠的不及這女人。這並不是說西門的罪比這女人少,而是西門自認為自己只欠五兩,所以他「愛主的程度」就少。
愈親近主的人就愈知道自己的罪孽深重。大衛說:我的罪孽比我的頭髮還多。保羅在他的晚年也說:我在罪人中間,我是個罪魁。所以,人知罪與他親近神的程度是相關聯的。愈接近光的人就愈發現自己是污穢的,也發現自己所蒙的恩是浩大的。
親愛的主啊!
如果我承認我只是欠五兩的人。主啊!我就已經不在你的光中了。我要天天親近你,認識到我蒙的赦免多,我的愛也多。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