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他作這詩,交與伶長。)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詩51:1-2)
這是大衛王犯了姦淫罪後受到先知拿單的責備,在神面前憂傷痛悔的認罪和悔改時寫的詩。神赦免了他。
從大衛的認罪得到神的赦免我們可以看出他得赦免的幾個特徵。他用了「三個詞」來代表他真心的悔改:
第一)過犯(transgressions)大衛的意思是說他「背叛了神」。我們所有犯的罪,都根源於我們背叛了神。
第二)罪孽(iniquity)大衛說他的行為和品格都偏離了神的道路變的不正常了。我們也是偏行己路。
第三)我的罪(my sin)大衛說他沒有達到神的標準,他虧缺了神的榮耀。他沒有把錯推給別人。
我們犯罪表面上好像是得罪了人,但是實際上我們是得罪了神的更多。所以,我們要向人認罪、更該要向神認罪。
親愛的主啊:
大衛說的對,我如果犯罪,得罪了人更是得罪了你。主啊!憂傷痛悔的認罪你必不輕看。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