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2015 晨更(羅2:17-3:8)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羅3:7,8)

默想:
神的榮耀需要罪人來襯托麼?(有人錯以為我們的虛謊會越發顯出祂的榮耀)

回應:
答案當然是不需要。因為神的一切包括祂的榮耀都是絕對的。我們不能加添什麼!也不能減少什麼!
如果有人以為我們可以多些不義或可以多作些惡,這樣會神更顯為善,更顯為公義。這種說法實在是不認識神,同時這也毀謗了我們。

在我們人和人的相處中間並沒有所謂絕對這樣的觀念,因為世界上的事都是相對的。只有在神那裡才有絕對。

有人說猶大賣主是他成全了耶穌。這走上十字架的道路,是耶穌甘心情願的,也唯有耶穌無罪的、也是不知罪的才能成為代替。

禱告:
主啊!唯有你是信實的,世人都是虛謊的。在你沒有轉動的影兒。我要讚美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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